课堂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主阵地。督导听课是以改进教学为目的,是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是督查的一种有效方式。为了有序地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本学期督导工作安排及听课评课的要求说明如下。
一、上学期听课总体情况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23名校级教学督导共听课603次,覆盖了435门课程,课程覆盖率为43.15%;覆盖了591位教师,教师覆盖率为70.44%,被评教师平均评分为84.56分。
表1 不同课程类型督导评分
影响因素 |
| 督导听课次数 | 平均得分 |
课程类型 | 思政课 | 29 | 87.74 |
实验课 | 49 | 86.88 | |
技能技法课 | 52 | 85.98 | |
理论课 | 468 | 83.97 | |
实训课 | 5 | 83.35 | |
总计 | 603 | 84.56 |
二、本学期教学督导主要工作
1.听课。专职校级教学督导员(退休人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个学时,兼职校级教学督导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个学时。
2.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核材料、毕业论文(设计)等专项检查工作。
3.新入职教师跟班助教考核工作。
三、分组
(一)督导分组
1.文科组:徐复智、赵 强、何健雯、张日元、樊丽丽、赵敬民、李钦升、郝亚莉、陈春晓、贾莉莉、张海燕、齐华云、周 玲、包晓佳。
2.理科组:马晓燕、陈 涛、王 霞、胡承忠、马建玲、赵燕云、刘忠德、肖 军、鲁 杰。
3.文科组组长:徐复智 副组长:陈春晓
理科组组长:马晓燕 副组长:鲁 杰。
(二)学院分组
1.文科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学院、外国语学院、旅游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2.理科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物与酿酒工程学院、机械与建筑工程学院
四、听课前的准备工作
1.提前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查看课表并领取听课任务。平台会显示课程、节次、上课教室等信息。随堂听课结束后登录平台进行评价。
2.教学督导听课需佩戴教学督导证,每次听课须至少提前5分钟进教室。(1)课前与老师、学生交流,了解教师教案(讲稿、多媒体课件和网络课件等不能代替教案)、教学进程等情况。(2)上课铃响后,督导立即检查学生人数并记录,观察、记录学生迟到等情况,记录教师到课情况。
五、听课、评课要求
1.精准评课。督导老师听课过程中,严格按照评课标准,认真、准确的进行评价,填写项目不要遗漏。对听课评分特差或特别优秀的教师(课程),如实给出评分较低或较高的原因。为防止偏差,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还需要另外安排督导再次听课确认。
2.激励教师。督导评课,首先要实事求是,其次要讲究方法,要充分尊重讲课者,注意激励教师。教师在上课时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不管课堂实际效果怎样,要善于发现教师教学过程中的闪光点,加以赏识、赞美和鼓励。
3.改进建议。对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提出改进的方法,而对于偶发性的错误要给予理解。针对教师教学过程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具体的教学建议和改进措施。
4.反馈交流。督导听课结束,下课后立即与上课教师进行高质量、有效交流(了解教师对该课程已讲过几轮等)。在督导与被听课人交流时,要想取得积极效果,督导应根据老师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或以热诚、鼓励的语言进行交流;或以循循善诱、启发性语言与其沟通,共同分析研讨,尤其要注意语气和方式方法;注意激励其积极性,诚恳指出其不足,使其教学不断改进提高。对综合素质较高的老师,可以提出更高的要求,促进更上一层楼成为教学能手。
5.关注青年教师。对于青年教师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教学督导以自身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独特的人格魅力,对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与教师进行推心置腹的交流和切磋,推动教师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6.分类指导。督导对于较优秀课,在交流过程中,重点谈课程的新理念、新思维、新教法等,引导和激励授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上大胆走创新之路。对于一般的课,与教师在交流教学方法技巧的同时,深层次地探讨一些课堂教学艺术,帮助授课教师进一步提高教学理论素养,引导授课教师向更高的教学目标前进。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课,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多谈谈教学常规和感受与期望,并恰当地提出一些让教师可以接受的教学建议,为教师的成长与发展提供更多的帮助。
7.评课数据提交。每次听课结束后2天之内,督导及时把评课意见、建议及结论上传提交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学校将有计划、有序向二级学院反馈听评课意见。
六、听课、评课注意事项
1.文科组(理科组)教学督导听文科学院(理科学院)开设的课程,兼顾理论课、实训课、实验课等所有课程,兼顾公共课和专业课及综合素质课。尽量扩大听课范围,不能集中或者只听个别学院、个别教师。
2.理科学院的辅导员担任的课程(如《形势与政策》),由理科教学督导负责听课,文科学院的辅导员担任的课程,由文科学院教学督导负责听课。
3.回避原则,校级教学督导不听本学院开设的课程。
4.兼顾南、北校区;兼顾工作日、周末。兼顾各个节次,尤其是第7-8节、9-10节课程。
5.本学期优先听取上一学年尚未被听课的教师(名单另行通知)。
6.评分注重区分度,优秀率不超过30%。
7.教学督导在开展工作时,以各项教学管理文件为依据,保守相关工作秘密。不以个人名义对外发表督导意见,不透露督导结果及其有关内容。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9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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