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泰山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发布时间:2023-08-26浏览次数:11

  

各二级学院

根据《泰山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泰院政发〔201916号)要求及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

(一)自查方式

1.各学院成立教学检查小组,对期初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各学院领导班子需在本学院随机听课,及时反馈意见。

(二)自查内容

1.2022-2023学年第一、二学期试卷批改、整理和装订情况。

2.2023-2023学年第一、二学期各类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

3.课堂教学、实验课教学安排落实情况。

4.本学院教学秩序检查(教师到岗、学生到课、课堂秩序等情况)。

二、学校检查

    1.开学第1-2周,校领导随堂听课。

2.学校成立工作小组,对2022-2023学年第一、二学期试卷批改、装订,各类教学档案归档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方法参照教学评价试卷抽查办法,9月中旬,学校进行抽查)。

3.检查开学第1周全校师生上课情况,内容包括:

1)任课教师到位及课堂教学情况;

2)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秩序情况;

3)教室教学环境情况、多媒体运行情况;

4)课表(课程、时间、教师、教室)的执行情况;

5)教风、学风等情况。

三、有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执行各项教学管理文件,规范教学秩序,切实做好常规教学管理,确保期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2.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期初教学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好期初教学工作。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8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