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山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泰院政发〔2021〕90号)文件规定,本学期开展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中的二级学院同行评价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价方式和时间安排
采用线下听课、线上打分的方式进行。第16教学周结束前完成线下听课,第17教学周进行线上打分。
二、评价范围
以各二级学院同行评价小组为单位,对本学年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评价。
三、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为全体教师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评价环境,更加客观有效地完成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特作以下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泰山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制定本学院的同行评价实施细则,并成立2022-2023学年同行评价小组。小组成员构成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设定,即主要由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系(教研室)主任、院级教学督导和教师代表组成,10人以上,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总人数的1/3。同行评价小组开展学院内同行听课工作,根据听课结果客观完成本学年同行评价任务。
2.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4月6日前,将二级学院同行评价实施细则和同行评价小组成员名单纸质版(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成教楼C2011房间),电子版发送到邮箱tsu5686@126.com,名单模板见附件。
3. 拟于4月底至5月初,到二级学院检查同行评价小组及院级教学督导员的听课情况,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准备。
联系人:孙秀娟 6715686
附件:2022-2023学年同行评价小组成员名单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