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泰山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泰院政发〔2019〕16号)要求及学校教学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
(一)自查方式
1.各学院成立教学检查小组,对期初教学工作准备及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各学院领导班子需在本学院随机听课,及时反馈意见。
(二)自查内容
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批改、整理和装订情况;
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各类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
3.开课前相应的教学保障情况(主要包括实验室、教室清洁卫生状况,教室灯光、桌椅是否完好,教学多媒体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等)。
4.教材是否领取、发放到位;
5.课堂教学、实验课教学准备情况及任课教师到位情况;
6.本学院教学秩序检查(教师到岗、学生到课、课堂秩序等情况)。
二、学校检查
1.开学第1周,校领导随堂听课。
2.成立小组,抽查各学院2022届毕业生论文,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批改、装订,2023届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各类教学档案归档情况(抽查方法参照教学评价试卷抽查办法,抽查时间:开学第1周)。
3.开学第1周全校师生上课情况,检查内容包括:
(1)任课教师到位及课堂教学准备情况;
(2)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秩序情况;
(3)教室教学环境情况、多媒体运行情况;
(4)课表(课程、时间、教师、教室)的执行情况;
(5)教风、学风等情况。
三、有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执行各项教学管理文件,规范教学秩序,切实做好常规教学管理,确保期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2.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期初教学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好期初教学工作。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