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泰山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发布时间:2023-02-16浏览次数:29

各二级学院

根据《泰山学院教学检查实施办法》(泰院政发〔201916号)要求及学校教学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

(一)自查方式

1.各学院成立教学检查小组,对期初教学工作准备及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各学院领导班子需在本学院随机听课,及时反馈意见。

(二)自查内容

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批改、整理和装订情况;

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各类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

3.开课前相应的教学保障情况(主要包括实验室、教室清洁卫生状况,教室灯光、桌椅是否完好,教学多媒体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等)。

4.教材是否领取、发放到位;

5.课堂教学、实验课教学准备情况及任课教师到位情况;

6.本学院教学秩序检查(教师到岗、学生到课、课堂秩序等情况)。

二、学校检查

1.开学第1周,校领导随堂听课。

2.成立小组,抽查各学院2022届毕业生论文,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批改、装订,2023届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各类教学档案归档情况(抽查方法参照教学评价试卷抽查办法,抽查时间:开学第1周)。

3.开学第1周全校师生上课情况,检查内容包括:

1)任课教师到位及课堂教学准备情况;

2)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秩序情况;

3)教室教学环境情况、多媒体运行情况;

4)课表(课程、时间、教师、教室)的执行情况;

5)教风、学风等情况。

三、有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执行各项教学管理文件,规范教学秩序,切实做好常规教学管理,确保期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2.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期初教学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好期初教学工作。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2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