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字文]泰山学院新入职教师跟班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者: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发布时间:2020-11-04浏览次数:54

  

为弘扬优秀教师对青年教师传帮带的优良传统,帮助青年教师尽快适应高校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新入职教师实行跟班助教工作制度,并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新入职教师,是指高校教龄不足一年的专职任课教师。

二、跟班助教工作时间为一年。跟班助教期间第一学期不承担授课任务,第二学期在导师指导下,承担一定的授课任务,各学院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适当的教学管理工作。

三、助教导师选配

(一)选配条件: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全日制普通本科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二)选配办法:遵循二级学院推荐和导师自愿相结合的原则,聘请富有教学经验、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优秀教师担任助教导师,每位导师每学期指导助教原则上不超过 1 名,报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

(三)主要职责:

1.指导新入职教师制订助教工作计划,帮助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发展。

2.指导新入职教师掌握主讲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重点和难点,明确该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作用,熟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3.指导新入职教师做好课前准备工作,新入职教师于第二学期承担授课任务期间,助教导师随堂听课学时不少于8个,并进行课后评议总结。

4.跟班助教工作结束,对新入职教师助教工作做出评价,提出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助教工作安排

(一)符合条件的新入职教师,必须承担助教工作,所助教课程一般为不少于 32 学时的一门本科课程,课程类型一般应是全日制本科生必修课程。

(二)助教工作主要职责:

1.了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结构、课程构成、教学环节,学习掌握教学各环节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教学管理和运行的规章制度。

2.随堂听课,了解助教导师所主讲课程的教学全过程,掌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及难点,明确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

3.参与助教导师主讲课程有关教学辅助环节的工作,包括准备教学资料,组织讨论课、习题课、读书会,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实习及野外考察,组织考试和试卷评阅工作等。协助助教导师做好其他相关的教学工作。

4.在助教导师指导下,助教的第一学期担任助教导师主讲课程的部分授课任务,但授课学时一般不超过8学时,对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应按课程要求备课、撰写教案、制作课件,并就试教内容、要点及主要教学方法征求指导教师意见,且授课时要求导师必须随堂听课。

5.参加院系或教学团队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参与助教导师主持的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项目等工作。

五、助教工作考核

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与二级学院共同组织实施,从新入职教师工作总结、助教导师评价、公开试讲、学生评教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二级学院根据新入职教师所从事的学科专业教学特点,明确助教工作考核的内容和要求。新入职教师必须向本学院提交课程教案、听课记录、辅导答疑记录、助教工作相关记录、学期总结等材料。

2.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将考核情况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中心将组织考核小组对新入职教师助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3.新入职教师助教工作考核合格者方可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助教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继续承担助教工作。助教工作考核未通过,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连续两轮助教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必须调整工作岗位或不再聘用。

六、工作量测算

1.学校鼓励优秀教师承担助教导师任务。导师指导助教期间,按照每学期指导1名教师计20个教学工作量。

2.新入职教师跟班助教工作考核(未开展考核前参考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后,在划拨绩效工资时,年教学工作量按学校规定的年均教学工作量基数计。

七、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新入职教师助教工作实施细则。

八、本办法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泰院政发〔202039号,二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