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字文]泰山学院教师教学竞赛活动实施办法

发布者: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发布时间:2021-12-27浏览次数:118

  

进一步强化教师立德树人意识,激发广大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师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专业课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有机融入的能力,充分发挥教学竞赛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结合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以赛促教,重视课堂教学评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广泛参与,强化课堂教学规范,加快职业成长步伐。

(三)鼓励创新,推动课堂教学革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教务处相关负责人任成员的教学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师教学竞赛(以下简称“教学竞赛”)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控中心,负责全校教师教学竞赛的组织实施。

(二)各学院成立教学竞赛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教学竞赛的组织实施。

(三)有关部门协助审核报名教师的参赛资格,落实获奖教师的奖励措施。

三、参赛条件和要求

(一)我校在职在编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教学竞赛分青年组、普通组、教学创新大赛。青年组教师的参赛年龄与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要求的年龄保持一致,其他年龄段教师属于普通组。

(三)参赛要求

1.青年组教学竞赛:获得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或校教学竞赛一等奖的教师不再参赛,上两届连续获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项的教师须停赛一届。

2.普通组教学竞赛: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获得省级教学竞赛一等奖或校教学竞赛一等奖的教师不再参赛,上两届连续获校普通组教学竞赛奖项的教师须停赛一届。

3. 教学创新大赛参照省教育厅要求执行。

四、教学竞赛程序

青年组、普通组教学竞赛按顺序交叉轮流进行,均两年举办一届;教学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环节,初赛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各学院根据比赛结果,结合学校分配名额择优推荐,进入学校复赛。复赛和决赛由监控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学校公布的全员聘用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大类(文、理)归属,把参赛教师分为文科组和理科组。

(一)发布教学竞赛通知

各二级学院按照教学竞赛通知要求,将符合参赛条件的教师信息报监控中心,由监控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公布初赛教师名单和复赛名额分配。

因职能部门、科研机构等单位教师数较少,不再单独分配参赛名额,兼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如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赛,需个人提出申请,经本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岗位聘用时选择的归属二级学院同意后,在该二级学院参加竞赛。

(二)初赛

初赛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1.各二级学院教学竞赛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初赛工作方案,成立专门评比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参赛教师进行听课、打分,汇总并排名,原始资料存档。课堂教学安排一定数量的随堂学生。

2.各学院根据参赛教师成绩排名和复赛名额分配情况,确定参加学校复赛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在异议得到解决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监控中心。

3.监控中心将各学院报送的复赛人员名单汇总,经审核无误后予以公布。

(三)复赛

复赛由监控中心组织实施。

1.复赛形式。复赛采取集中听课方式进行,讲授内容不得与初赛重复。

2.打分方式。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不设最低分。现场计分,听课全部结束后,公布成绩。

3.确定复赛结果

根据复赛成绩排名,确定进入决赛名单,报学校教学竞赛领导小组。

(四)决赛

决赛由监控中心组织实施。

1.决赛形式。决赛采取集中听课方式进行,讲授内容不得与初赛、复赛重复。

2.打分方式。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不设最低分。现场计分,听课全部结束后,公布成绩。

3.确定决赛结果。根据最终得分排名,确定获奖名单,报学校教学竞赛领导小组。

(五)发布获奖名单

公示获奖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以实名反映、举证。无异议或异议得到解决后,发布获奖结果。

(六)教学创新大赛赛制设置和举办程序均参照省教育厅要求执行。

五、奖励等次、名额

教师教学竞赛青年组、普通组、教学创新大赛各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复赛人数的10%20%30%左右,优秀奖若干。

六、奖励措施

(一)颁发荣誉证书。

(二)发放奖金: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优秀奖500元。

七、推荐参加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省本科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根据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学竞赛结果及上级参赛名额分配情况,遴选出能够代表学校教师良好精神风貌和较高教学水平的教师参加省赛。

(一)选拔范围

首先从最近一年青年组和普通组(须符合省赛参赛年龄等条件)教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教师和往届获得校赛一等奖(未获得省赛一等奖)教师中选拔,若数量达不到推荐名额要求,则由近两年青年组和普通组教学竞赛(按年份倒序),依次补充二等奖教师进入选拔范围,若仍不能达到名额要求,则按同样原则由三等奖获奖教师依次补充进入选拔范围,直至达到推荐名额要求。

推荐省本科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选手的遴选办法,参照以上方法。

(二)奖励措施

根据获奖级别给予不同奖励。

1.由山东省教育厅选拔推荐参加的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办、颁发获奖证书或下发获奖文件的全学科教学比赛: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6万元。

2.由学校选拔推荐参加的山东省教育厅主办、颁发获奖证书或下发获奖文件的全学科教学比赛: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2万元。

3.校内、外奖励按照就高原则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

八、附则

(一)本办法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泰山学院教师教学竞赛活动实施办法》(泰院政发〔202039号)同时废止。

(泰院政发〔202174号,二二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