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山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泰院政发〔2021〕90号)文件要求,拟于近期分学期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评教、同行评价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价时间
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2年6月3日-6月11日。
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2022年6月12日-6月19日。
二、评学范围、方式
学生评教以学生为主体,对本学年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评价;同行评价以各二级学院评价小组为单位,对本学年承担教学任务的老师进行评价。
三、评学步骤
1.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通过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发布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任务。
2. 各二级学院同行评价小组成员、学生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按照步骤提示分别开展学生评教、同行评价并提交结果。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使用方法详见附件1。
3.评价结束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汇总数据、分析并反馈给各二级学院。
四、其他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1日下午6点前,将本院同行评价小组成员名单的纸质版(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办公楼C201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550794874@qq.com,名单模板见附件2。
同行评价小组由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系(教研室)主任、院级教学督导、教师代表组成,10人以上,教师代表不少于总人数的1/3。
2.请各二级学院提高认识,对学生进行正确导向的评价培训,认真组织相关师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评教、同行评价工作。
3.评学过程中如遇其他技术问题,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联系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
附件:
1.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使用说明
2.同行评价小组成员名单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