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安排

发布者: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发布时间:2020-11-06浏览次数:265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安排

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主要包括校内常规听课、教学评价以及其他专项检查工作。

一、具体工作

(一)校内听课

根据需要,本学期校内专职督导听55-65节,兼职督导听50-60节,所在文(理)科组别中的每个二级学院均需听课,尽量扩大听课范围,记录听课过程,给出评价结果,并就发现的问题和教学建议及时向授课教师或所在学院反馈意见,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二)专业认证工作

督导或专家重点对汉语言文学以及数学与应用数学两个师范专业及公公课堂教学的督导工作,尤其是专业课程、教师教育类课程、思政课和大学英语课程,对专业教师进行听课和课程目标达标训练。

督导或专家有计划地到学生支教实习的学校开展督查工作,具体安排后续另行通知。

(三)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学校安排,参与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评价。有针对性地对实验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和考试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听课分组

本学期听课任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将15个二级学院分为文科、理科共两组:

(一)文科组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学院、外国语学院、旅游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二)理科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物与酿酒工程学院、机械与建筑工程学院。

(三)文科组督导员:杨宁、李桂新、高素英、李厚银、何健雯、张日元、马秀华、赵敬民、房宜军、郝亚莉、陈春晓、齐华云。

(四)理科组督导员:尹爱芹、王霞、胡承忠、马建玲、赵燕云、刘忠德、卢继承、鲁杰。

三、具体要求

(一)随机、随堂推门听课需佩戴教学督导证,如发现任何教学问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反馈给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中心将着手核查相关情况(如教师缺课、迟到、课堂纪律等)。

(二)随堂听课需两位督导员同时进课堂,听课范围要覆盖所有理科(文科)学院,不能集中或者只听个别学院、个别教师。

(三)评价分数要客观,优秀率不超过30%。期末对各学院核算评价分数时,将去掉督导对本院听课评价情况。

(五)听课原则:

1、兼顾南北校区;   

2、兼顾理论课、实验和实训课;

3、兼顾公共课和专业课及综合素质课;

4、兼顾周中、周末;

5、兼顾各个节次,尤其是第7-8节、9-10节课程。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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