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课规则
(一)参赛教师的上课时间、地点以学校教务系统的安排为准。
(二)随堂听课阶段,评委组确定听课时间后,听课前一天通知参赛教师。因参赛教师随意更改上课时间、地点造成评委组无法听课,视为参赛教师自动弃权,并按教学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随堂听课阶段,参赛教师正常的调课、停课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学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否则后果自负。
(四)参赛教师在评委听课时,迟到10分钟以内的,随堂听课成绩为0分;迟到超过10分钟,视为参赛教师自动弃权。并按教学事故追究其责任。
(五)集中听课阶段,参赛教师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赛。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二、集中听课要求
(一)课堂教学讲授20分钟,讲授内容不能与之前各阶段比赛相同。音体美专业的教师有特殊要求的须提前说明。
(二)参赛教师分文理两组,每组的讲课顺序由参赛教师抽签确定。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