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教学督导听课任务安排
一、听课分组
本学期听课任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将15个二级学院分为人文社科、理工两大组。
人文社科组:文学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学院、外国语学院、旅游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理工组:数学与统计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物与酿酒工程学院、机械与工程学院。
人文社科组督导:杨宁、李桂新、刘际友、倪翠兰、齐华云、秦存钢、赵冬梅、李厚银、房宜军、赵敬民、郝亚莉、陈春晓。
理工组督导:魏立平、张爱梅、郑家奎、尹爱芹、赵燕云、鲁杰、卢继承、马建玲、杨洪祥。
二、任务分配
本学期因有课堂达标训练听课和各类专项检查工作,随堂听课工作进行微调,专职督导至少听25节课,兼职督导至少听15节课,所在组别中的每个二级学院均需听课。
根据本学期工作需要,尽量扩大听课范围,21位督导员,每人单独听课,不再两人一组。
为更好的激发任课老师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热情,督促老师不断提升教学能力和水平,本学期督导听课不再进行听课接龙,在每月的工作例会上上交前一阶段听课材料。
三、听课要求
1.随机、随堂推门听课;发现任何问题或现象均请电话或微信等方式即时告之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中心将着手核查相关情况。(如教师缺课、迟到、秩序等等)
2.听课范围覆盖到所在小组的每个学院,不能仅听某个学院的课。
3.课后及时向任课教师进行简单的听课意见反馈,反馈意见要中肯。
4.评价分数要中肯,优秀率不超过30%。期末对各学院核算评价分数时,将去掉督导对本院听课评价情况。
5.各类课程各种情况听课要兼顾:
(1) 兼顾南北校区; (2) 兼顾理论课和实验课;
(3) 兼顾公共课和专业课及综合素质课;
(4) 兼顾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和周末;
(5) 兼顾各个节次,尤其是下午第7-8节、晚上第9-10节。
6. 开展听课工作时,配戴统一印制的督导证件。
7.本学期需填写学生出勤情况。
8.本学期督导在相应学院听课人次参考:
学院 | 每位督导预计 听课人次参考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2至3次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次 |
历史学院 | 1次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至2次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4至5次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2至3次 |
化学化工学院 | 3至4次 |
外国语学院 | 2至5次 |
旅游学院 | 1至2次 |
体育学院 | 2至3次 |
艺术学院 | 2至4次 |
经济管理学院 | 2至4次 |
教师教育学院 | |
生物与酿酒工程学院 | 2次 |
机械与建筑工程学院 | 3至4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