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学生教学信息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发布时间:2023-09-02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泰山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19]16号)文件要求,为总结我校上学年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对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我校学生教学信息员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树立优秀典型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积极营造勤于学习、善于管理、奋发向上、严谨扎实的氛围,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各学院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教学秘书任副组长,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学生教学信息员组长及副组长任成员,于919日前完成考核工作。

二、评选条件

1. 评选范围仅限20236月各学院报送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名单。

2.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院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院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显著,较好的发挥了师生间的沟通桥梁作用,能在学生当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 按要求提交《泰山学院教学信息反馈统计表》等相关工作材料,反馈的信息符合客观事实,对促进我校的教学管理起到积极作用;认真落实完成学校安排部署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任务。

5. 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和德育测评成绩均为优秀。

三、评选比例

1. 各学院对本学院教学信息员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良好”等级比例各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总数的30%

2. 学校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从本学院考核为优秀等级的教学信息员中评选,比例不超过二级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总数的10%。名额分配及格式见附件1-3

四、严格标准,规范程序

1. 严格按照《泰山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并参照《泰山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相关要求,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评选工作。

2. 各学院对全体教学信息员考核工作于919日前完成。

3. 各学院校级优秀教学信息员评选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于922日前报送《2022-2023学年XX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考核结果》、《2022-2023学年XX学院校级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结果》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地址:成教楼C2011,邮箱:tsu5686@126.com

 

 

附件:

1.泰山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名额分配表

2.2022-2023学年XX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考核结果

3.2022-2023学年XX学院校级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结果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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