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1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发布时间:2022-11-25浏览次数:28

根据《泰山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泰院政发〔 202190 号)文件要求,拟于近期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21126-124日。

二、评教范围、方式

学生评教以学生为主体,采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对本学期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三、评价步骤

1.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通过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发布学生评教任务。(1125日)

2. 各二级学院全体学生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按照步骤提示开展学生评教并提交结果。(1126-124日)平台登录网址、学生评教方法详见附件

3.评价结束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汇总数据、分析并反馈给各二级学院。

四、其他要求

1.学生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之一,学生评教是为了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请各二级学院提高认识,对学生进行正确导向的评价培训,认真组织全体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评教工作。

2.学生评教过程中如遇其他技术问题,请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联系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联系人:孙秀娟,6715686tsu5686@126.com

 

附件: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使用说明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1125